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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緋聞?

一開始,我只想做一個演員 · ben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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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婧也不懂,所以她才找了趙姍嘛!

趙姍的操作很騷,她確實給錢了,不是壓新聞,而是讓新聞說的更過分!

把張亞東也扯進來!

炒作,尤其是緋聞炒作,確實能打響知名度…

內娛別的沒學會,把炒作當宣傳學出了精髓!

明星炒作就像是公司打廣告一樣。

小品牌為了讓更多的人知道自己,需要做廣告,打響知名度。

小明星如果不出點新聞,沒有知名度,連被遺忘的機會都沒有,每年有那麼多人爭破了頭往娛樂圈里擠,不弄出點新聞來,怎麼才能讓別人知道你呢?

沒有甚麼知名度的人,只能一直演小配角。除非你實力夠硬,能夠一部戲一部戲的打上去!

但是,現在這個時代被埋沒的好演員簡直是不計其數。所以,為了出頭,製造一定量的新聞是必須的。

趙姍之前就在王京花團隊,負責明星的宣傳業務,深諳炒作之道。

問題是她負責的演員都忒低調了…

除了擅長炒作,她挑戲的眼光也是一絕。

這點很重要,從業者普遍學問不夠,劇本評估能力很值得懷疑…

原時空,她後來跳槽到泰洋川禾,負責周東雨,就是她力勸周東雨接下《七月與安生》,這才有了之後的飛升。

當然啦,不同的人得用不同的方式!

周東雨那時候代言、時尚,啥資源也不缺,就缺有說服力的作品…

沈林呢?

出道時間太短,作品有,但欠缺資歷還有國民度,這次的搖滾圈炮轟沈林事件,再加上跟高圓圓的緋聞…

絕對能在很短的時間就讓他的知名度再擴散一輪…

她給《完全娛樂》打了通電話,想了想,發了條短信給沈林:‘後天的EP簽售會,如果有記者問起你跟高圓圓的緋聞,你別直接否認,回答的模稜兩口一點…’

……

海蝶,沈林很驚訝地看到了一個熟人——金莎。

「藍菲琳」

「我用本名了,現在叫金莎…」

金莎看到沈林也很高興。

沈林坐下,接過畢曉世遞來的水,抿了一口,看了看她,然後問:「你熊新加坡回來了?要準備出道了嘛?」

「嗯,畢哥說了,現在開始收歌…」

嗯,腮幫子小了很多…

臉蛋好看多了。

「《被風吹過的夏天》、《最後的夏天》直接放在首張專輯里唄!」

畢曉世:「這是肯定的,但還是缺兩首新歌,最好是主打歌…」

「…這個簡單,我之前寫過幾首甜美的歌,挺適合你的!」

拿出筆記本,調出歌曲,《櫻花草》、《在樹上唱歌》、《不可思議》還有《最天使》…

「四首歌,你挑一首主打!」

畢曉世接過筆記本,趕緊分析起來…

沈林扭頭看了看金莎:「跟我聊聊你在新加坡都做了甚麼?」

「…你讓我先看看歌…」

「…有甚麼好看的,又不會跑掉…」

嘟囔了一句,沈林坐回原來的位置,剛好手機震動了一下,掏出來看了一下,趙姍的短信…

‘如果有記者問起你跟高圓圓的緋聞,你別直接否認,回答的模稜兩口一點…’

每個字他都認識,但組合在一起,他有點迷糊…

回答的模稜兩可一點?

所以,他直接問了:「甚麼叫模稜兩可?」、

「就是給媒體和觀眾一點遐想的空間…」

「那你舉個例子!」

「你可以說,我很欣賞她或者很喜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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