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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鋃鐺入獄

郝叔合集 · ben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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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審判長:(敲擊法槌)現在繼續開庭。傳被告人左京到庭。

經議庭評議認為:經過剛才的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本法庭對本案開庭審理已經完畢。現在進行宣判:被告人左京,男,1982年x月x日生,漢族,本科文化,北京市海定人,家住海定xx小。2012年5月27日因涉嫌本案被依法逮捕,現羈押於長沙市xx看守所。長沙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左京犯故意傷害罪,於2012年6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左京因同其繼父郝江化酒後就其妹妹郝萱上學一事發生口角(對外的宣稱造成了郝萱的誤會,後來郝萱一直以為是左京要保護她才入獄的,自己很內疚,加上小天長時間對郝萱的騷擾,郝萱後來喜歡上左京,留伏筆,後面再組織),遂毆打其繼父郝江化。衝動之下造成郝江化大腿股外側肌、股中間肌、股中間肌三處斷裂,右腳骨遠端粉碎性骨折,使郝江化右腳關節功能嚴重障礙。經法醫鑒定,郝江化的傷勢為重傷偏輕。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方代理律師認為,被告人雖毆打了郝江化,但這並非出於被告人的觀故意,只是因郝江化言辭上的刺激才一時衝動造成惡果,故被告人左京對郝江化造成的傷害只應屬於過失,而非故意。

本院認為,被告人左京在與其繼父郝江化爭吵後對郝江化的毆打性質惡劣,且造成了郝江化重傷偏輕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轉左京第一人稱)

我就這麼渾渾噩噩地站著,完全不知道審判官在說甚麼,機械地聽從著庭警的安排。自從和媽媽發生了關係以後,我就陷入了深深地愧疚和無盡的自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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