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秋狩

滿朝文武求我親政,可皇姐的黑絲膝枕和肥逼太舒服了 · 十六歲的阿賓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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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盡,秋意漸濃。

御花園裡的銀杏開始泛黃,石榴花已盡數謝完,只剩幾顆青澀的石榴果掛在枝頭,被秋風一吹便輕輕搖晃。

北境榷場互市已開了十日,柳承德每隔三日便有加急折子送入京城。

首批互市用三百匹草原駿馬換了一千擔茶葉和五百匹絲綢,天狼部監軍阿史那烈在榷場醉酒後揚言「中原皇帝娶了我姐姐就是天狼部的大可汗」

,被柳承德當場按在酒桌上灌了三大碗醒酒湯。

與此同時,趙恆遞了一份自請外調的折子,言辭懇切,自請調往雁門關外新設榷場任駐軍參將。

折子末尾附了一行極小的字:「臣自知不堪大用,願以餘生守邊,為陛下看住榷場。」

蘇清寒在這行小字旁邊用朱砂筆極冷淡地批了兩個字:「可。」

連「准」都不是,是「可」——比准更乾脆,比駁回更不留餘地。

趙恆離京那天,只帶了兩個親兵和一車行李。

他在承天門外朝龍椅方向跪了三個頭。

然後翻身上馬,頭也不回地往雁門關方向去了。

蘇清寒站在宮牆上看著他的背影越來越小,風吹起她的官服下擺,露出一截裹在銀灰色絲襪里的腳踝。

腳踝內側的紅銀雙蓮在秋風裡微微晃動。

她看了片刻,轉身走下宮牆,回到中書省繼續批折子。

八月初一,秋狩。

大雍祖制,每年八月初天子須率文武百官赴京郊西山獵場行秋狩之禮,祭天地、閱兵馬、射獵以彰武德。

皇姐還政後,今年的秋狩便是我第一次以天子身份主持。

卯時初刻,承天門外。

三千羽林衛已在御道兩側列陣,玄甲銀槍,旌旗獵獵。

文武百官騎馬隨行,蘇清寒騎著一匹極溫馴的灰色母馬跟在隊列中部。

她今日換了一身玄色獵裝,窄袖束腰,腳蹬過膝的棕色鹿皮長靴。

但她鹿皮長靴內側——只有從極近處才能看到——露出一小截裹在銀灰色絲襪里的腳踝。

她終究還是不肯脫掉那雙灰絲,獵裝長靴里偷偷穿著。

秋風掀起獵裝下擺時偶爾能瞥見那一小片銀灰,和她母馬的毛色幾乎融為一體。

太后柳如煙也在秋狩之列——她極少出慈寧宮,但秋狩是大典,太后按禮制須隨駕前往。

她的車駕跟在隊列後方,珠簾低垂,只偶爾露出一隻裹在深紫色絲襪里的手,指尖握著那串小葉紫檀佛珠輕輕捻動。

秋風吹動車簾時能隱約看到她今日換了一身墨綠色騎裝。

但騎裝下擺依舊露出她那雙紫絲包裹的腳踝和深紫色軟底繡鞋。

皇姐沒有隨駕——她留在鳳鸞宮,說秋狩是男人的事,她去了反而搶風頭,不如在宮里繼續畫她那幅《鳳鸞秋色圖》。

昨晚她趴在我胸口上說皇姐把鳳翅最後那幾根翎毛畫完了,只差鳳眼點睛。

等你秋狩回來帶著獵到的第一隻鹿角來鳳鸞宮,皇姐在鹿角上刻你的名字,和鳳眼一起點睛。

她說完在我鎖骨上留了個極輕的牙印,然後翻個身抱著枕頭繼續睡。

西山獵場距京城三十里,羽林衛早已將獵場外圍圍得水洩不通。

獵場中央搭了高三丈的觀獵台,台上設龍椅和百官席位。

獵場四周旌旗招展,號角聲此起彼伏。

我騎著一匹黑色駿馬,背上是皇姐昨晚親手替我系上的玄色獵弓——弓是她年輕時用的那把,弓臂上刻著她的名字「晏如」,筆鋒凌厲如刀。

她把這弓送給我時只說了一句射鹿別射狐,狐皮留著給她做圍脖。

號角三響,秋狩開始。

羽林衛驅趕獸群從山林深處湧出,鹿群、野兔、幾只野豬

還有一頭體型碩大的成年雄鹿從獵場東側狂奔而出。

那頭雄鹿的鹿角極大極壯,分六叉,角尖在秋日陽光下泛著骨質特有的冷白光澤。

我策馬追上,拉滿弓弦,弓臂在耳邊繃出極細微的吱嘎聲,箭尖瞄准鹿頸。

就在此時,獵場邊緣的灌木叢里忽然衝出一匹棗紅馬,馬上的人影伏得極低,馬蹄踏起泥塊和碎葉,直直往雄鹿側翼斜插過去。

那人騎術極好,一手控繮,另一手已從箭囊里抽出三支箭,嘴裡還叼著第四支。

棗紅馬的鬃毛和馬尾在疾馳中拉成一條直線,馬蹄落地的節奏密如戰鼓。

那人從側翼截住雄鹿,四箭連發,每一箭都釘在鹿的要害——第一箭在後腿膝彎上方截住鹿的逃跑路線,第二箭射穿鹿頸下方胸側

第三箭從鹿耳後方的顱底精准貫入,第三箭命中後鹿的龐大身軀已開始傾倒但仍被衝力拖出近丈遠,第四箭釘在它的心臟位置。

雄鹿轟然倒地,濺起一片泥塵。

整套動作一氣呵成,從衝出灌木到雄鹿倒地不過一盞茶的功夫。

那人勒住繮繩,棗紅馬前蹄高高揚起,發出一聲嘹亮的嘶鳴。

然後她翻身下馬。

動作極乾脆利落——右手撐鞍,左腿甩過馬背,落地時一雙長及膝蓋的棕色鹿皮戰靴重重踏在草地上,濺起細碎的草屑和秋露。

她穿著一身極合身的銀灰色獵裝,獵裝是狼皮襯里、外覆細密軟甲片,腰身收得極緊

將她挺拔的肩背和細窄有力的腰肢勒成一道利落的直線。

獵裝領口開得極低,露出修長的脖頸和鎖骨下方一小片在秋日陽光下泛著蜜色光澤的皮膚。

雙臂裸露在獵裝外側,麥色的小臂肌肉線條流暢分明,手腕上纏著磨得發亮的牛皮護腕。

她背上負著一張比她身體還長的草原反曲弓,弓臂是牛角和柘木層壓而成,弓弦是擰得極緊的牛筋。

腰間掛著一把彎刀,刀柄上刻著天狼部的銀狼圖騰,狼眼鑲著兩顆極小的藍松石。

她的長髮依舊是極深的墨藍色,沒有編成草原女子的發辮,只用一根銀狼骨簪高高束成馬尾,在秋風中獵獵飛揚。

馬背上馱著一整張完好的赤狐皮——狐皮通體火紅沒有一處箭眼,是在高速奔跑中一箭射中狐眼所得,和上次送銀狼皮的手法如出一轍。

她站在倒地的雄鹿旁邊,右手還握著那把反曲弓,左手從嘴裡取下第四支還沒來得及射出的箭——剛才她叼著這支箭策馬狂奔時嘴唇被箭羽蹭得微微發紅。

她把箭插回箭囊,抬頭看向觀獵台。

那雙灰藍色的狼眼在秋日陽光下閃著極亮極野的光芒,嘴角掛著一絲似笑非笑——和阿史那骨在承天殿前被摔之後叫「阿哈」

時一模一樣,只是她比他笑得更狂更野更不加掩飾。

阿史那雲。

滿朝文武愕然。

周文淵的白鬍子在風中抖成一團,喃喃道「天狼女可汗怎會出現在秋狩獵場」,蘇清寒放下手中的折子從觀獵台席位上站起來,灰絲腳踝在鹿皮長靴內側微微旋了半寸。

太后放下車簾極輕極慢地捻了一下佛珠,紫絲包裹的指尖在佛珠上停了片刻。

阿史那雲大步流星朝觀獵台走來。

她扛著那張比她還大的反曲弓,鹿皮戰靴踩在獵場的泥地上留下一串深深的靴印。

她的臉頰上沾著幾道新鮮泥痕和一小片鹿血濺痕,墨藍色馬尾在風中飄成一條直線。

走到觀獵台下,她仰頭看我,灰藍色的狼眼和上次在承天門外一模一樣——

居高臨下的審視、想要佔有獵物的貪婪以及某種更深的、被征服後的不甘和更強烈的征服欲。

「楚臨淵!」

她沒有叫「阿哈」,也沒有叫「中原皇帝」,而是直呼我的名字。

聲音在獵場上空回蕩,比號角更清亮更有穿透力,「上次在承天門外,我讓你摔了一次,叫了你阿哈。

那次不算——我說過下次在榷場見面咱倆再摔一次。

結果榷場沒見成,你派了個老頭子去守榷場,我在草原等了整整一個夏天沒等到你。

所以我來找你。

聽說你們中原皇帝每年秋天都要來西山打獵,我就提前一個月從草原出發,在路上等了半個月——等你們的獵場圍好了、鹿群放出來了,我才來。

那頭雄鹿是我送你的見面禮——四箭,比草原上射的少一箭,因為這頭鹿的角太大太重,跑得比草原鹿慢。

但這張赤狐皮,才是我真正要送你的。

上次送銀狼皮是讓你踩,這次送赤狐皮——是讓你墊在龍椅上,冬天坐著不涼。」

她從馬背上取下那張赤狐皮,單手抖開,在觀獵台下鋪開。

赤狐皮毛色似火,在秋日陽光下鋪成一片流動的赤金色。

狐頭上的兩隻眼睛位置被她用手指戳了兩個極小的洞,剛好能透過光,在皮子上形成兩點極亮的金斑。

「還有這個。」

她從懷中取出一個用赤狐皮包裹的小包,裡面是一對極精緻的狼牙金耳墜——

狼牙是真正的草原白狼牙,比尋常狼牙更長更彎,尖端被磨得極鋒利,根部用金絲纏繞鑲嵌著兩顆鴿血紅寶石,

「我們天狼部的規矩——女子送男子耳墜,是定婚信物。上次送你銀狼皮,是被你在摔跤場上摔出來的婚約。

這對耳墜不是被你摔出來的,是我自己挑的——挑了整個夏天,從夏天到秋天。

帶上它,你就是天狼部的大可汗。

我們草原女子不講究嫁妝,只講究信物。

銀狼皮是部落信物,這對耳墜是我自己的信物。

你收下這對耳墜,明年春天我就不帶嫁妝來了——因為我自己就是嫁妝。」

她說完這句話,雙臂抱在胸前仰頭看我的表情——麥色的小臂肌肉在秋光下微微繃緊。

那雙灰藍色狼眼裡的光不再是純粹的狂野,而是某種更深的東西——一個征服了整個草原的女可汗,在被一個中原皇帝摔過一次之後,花了整整一個夏天挑選信物,又花了半個月在獵場外等待。此時站在這裡仰頭看他,眼底閃著光。

滿朝文武的目光全聚焦在我手上。

收下耳墜,等於當眾接受天狼部女可汗的婚約信物,和阿史那雲的夫妻名分就只差一個儀式。

不收——等於拒絕,她帶著赤狐皮和耳墜一路從草原趕來,當著三千羽林衛和滿朝文武的面被拒,天狼部的臉面就丟盡了。

我拿起那對耳墜。

狼牙在陽光下泛著微黃的骨質光澤,尖端極鋒利,能輕易刺穿皮革。

根部那兩顆鴿血紅寶石在狼牙和金絲之間輕輕晃動,像兩滴凝在半空的血。

我拔出她腰間那把彎刀,割下自己一小縷頭髮,把頭髮繞在耳墜的金絲上打了個結——

這是天狼部的回禮風俗,收下耳墜的同時剪一縷自己的頭髮綁在耳墜上,意為「將自己的一部分交予對方」

這個風俗是蘇清寒在那本《天狼部婚約習俗摘要》附錄三里標注的,她批折子的字體此刻忽然在我腦里跳了出來——「如收耳墜,須以發絲為結,否則視為拒婚。」

我把繞著頭髮的耳墜舉到阿史那雲面前。

她的灰藍色眼睛在看到那縷繞在金絲上的頭髮時猛地瞪大了——

眼白極清極白襯得灰藍瞳仁像兩顆被浸在冰水里的狼眼石。

然後她咧開了嘴,那個笑容和阿史那骨一模一樣,只是更狂野更燦爛更不加掩飾。

她仰天大笑,笑聲在獵場上空回蕩,把遠處山林里的鳥驚起了一大片

三千羽林衛的戰馬中有好幾匹被她的笑聲驚得前蹄刨地。

「好!收了!還割了頭髮!」

她從我手裡幾乎是搶過那對耳墜,翻來覆去地看著金絲上繞著的發絲。

然後極小心翼翼地放進自己獵裝內側的暗袋里,拍了拍那個位置,確保放穩了才重新抬頭看我,「上次在承天門外讓你踩銀狼皮,是部落聯姻。這次你給我頭髮——是我們倆自己的事。」

她把「我們倆」三個字咬得極重極清晰,大雍官話里那點草原口音在發這幾個音節時反而比任何中原女子都更乾脆利落。

她把那把彎刀插回腰間然後後退三步,重新背上反曲弓。

「好了,信物收了,接下來是正事。

上次在承天門外我讓了你——故意賣右膝破綻,你才摔得那麼輕鬆。

今天在獵場上,沒有青石板,沒有朝堂規矩,只有泥地和秋草。

咱倆再摔一次——這次我不讓你。

贏了,我不叫你阿哈——換你叫我一聲其其格。

我們草原人只有對自己最珍愛的人才會叫其其格——意思是‘比心臟更珍貴的人’。

我們草原上夫妻從來不用夫和妻這種詞,丈夫叫妻‘其其格’,妻子叫夫‘阿哈’。

上次我叫你阿哈,你還沒叫過我。

今天摔贏我——你就叫。

摔不贏——我把這對耳墜收回,繼續叫你阿哈,明年春天再來摔。

摔到你叫我其其格為止。」

她說「其其格」三個字時,那雙灰藍色眼睛里的光芒忽然變得極柔極深。

然後她迅速把這層柔光壓下去重新換上那副狂野不馴的笑。

但那一閃而過的柔光在場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是狼在月光下短暫收起爪子的瞬間,只對認定的人。

她把反曲弓解下來放在地上,活動了一下肩膀。

麥色的雙臂在秋光下繃出流暢的肌肉線條,肩胛骨在獵裝下微微突起

頸側那道從耳後斜切到領口下方的舊刀疤在陽光下泛著極淡的銀白。

然後她脫掉了鹿皮戰靴——赤足踩在泥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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