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必須要宰掉步無蹤
情絲劍 · 熔爐烹酒 · 2 / 2
雖然很不想承認,他現在確實陷入了一個這樣的處境之中,明明現實中並無人真正限制了他,四處游走仍是無所拘束,所到之處,哪個江湖客不給面子?
便是當今的朝廷衙門見到了他,也得給上三分薄面,喚上一聲‘於掌門’。
但於清還是得承認,胳膊拗不過大樹,縱使他身為門派之極掌門一位,但在龐大樹根叢生陰影國力正值鼎盛的朝廷面前,只能算得上一隻撞上了浩瀚江水的螞蟻,雖然蟻身輕盈即使陷入江中也不至於淹死下沈,可卻無法庇護整個蟻穴毀於一旦,多少後輩子嗣遭受無妄之災,又會有多少親人流離失所,被牽連門戶呢?
於清不願意去想,於是只能狂奔。
晝夜不停的狂奔,累了就喝雨水,渴了就吃樹葉子,那一襲昔日華貴無比的綢緞錦服,早已混著泥濘污垢成了一個赤裸裸的笑話,甚至還比不上路邊叫花子的破爛抹布似的衣裳讓人覺得順眼些。
於清覺得很丟臉。
但他還是來了,孤身一人。
於清覺得很累,步無蹤太能躲,遠遠超出他的預期。
但他還是來了,孤身一人。
於清覺得做人不能太死板,尤其是門派名譽安危繫於一人的掌門之位上,就更要靈活多變,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將整個門派的未來安危押上。
成了,門派欣欣向榮,還可以繼續端著個江湖第一的名頭幾十載,綿延兩三代人。
敗了,門派徹底陷入要被朝廷當做殺雞儆猴的典故,要麼死絕不剩一人,要麼整座門派在朝廷衙門的盯梢下,悄悄將門內青幼轉移走,只留下長老壯年交差殊死一搏,也算是給了朝廷台階下,順了殺雞儆猴敲打江湖客的意思,也能保留下門內香火,有朝一日東山再起。
可這一著,是下下簽,是拼盡全力卻大敗而歸的無奈之舉。
而於清身位掌門,被門內那麼多雙手推了上來,坐在了這個位子上,眸中全是門內年輕弟子的崇拜之意,中層的仰慕,以及向來與他不對付的大長老,以一條性命換來朝廷默許門內送走零散枝葉的機會,是絕對要試一試的。
嘛,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往日怎麼看怎麼不順眼的老傢伙,現在想來其實還是挺順眼的,等下陰曹地府了之後,要跟他對飲一天一夜,誰先醉誰是孫子!
所以於清自朝廷境內北下一直追到了這裡。
他已經追了將近三個月了。
很累很累,但還不至於累死。
到底是一個習武了四十年的江湖武夫,身子硬朗著呢,不然也挑不起整個門派重的扁擔不是?
只可惜,那步無蹤武功不低,逃竄手段更是不俗,遠超他事先預料,以至於現在還未徹底將這人的腦袋掰下來。
於清一共與步無蹤交手了兩次。
一次廢了步無蹤一根手指,讓他跑了。
一次廢了步無蹤一條胳膊,還是讓他跑了。
而於清自己也受傷不輕,胸口多了兩道被那細小且長的刀划出的兩道血痂,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講,之所以會失手,到底還是因為那步無蹤的屏氣功夫足夠爐火純青,兩次皆偷襲於他,這才落得個互換傷勢的下場。
若是正面對敵,於清有十成的把握,可以十合之內摘了步無蹤的腦袋當球踢。
但不巧的是,對方顯然也注意到了這點,始終與他揚長避短,躲在暗處仗著腳力不俗,晝夜不停的奔襲逃竄,甚至眼瞅著就要逃出軒轅境內,屆時天下之大,光是金甲一州之地已讓這位於掌門望塵莫及,何況其餘八州?
去哪裡尋?
所以。
這裡是最後的機會。
必須要宰掉步無蹤。
就在那座鎮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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