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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部分

阿里布達年代祭 · 弄玉文人書屋注:因《阿里布達年代記》出版十集後出版社倒閉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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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著各種珍寶傳聞,嘗試在沙堆裡頭淘金的人,通稱為珍寶追跡者。其中,本身並不進行冒險、旅行的工作,單純是在珍寶市場里買賣獲利的商家,被稱為珍寶商人,而實地進行冒險與挖掘工作的追跡者,則被冠上獵人的稱號。

所謂未開發的大荒之境,充滿著各種危險,像是獸人們居住的芰里,普通人類進去就被轟殺,頂多只能在南蠻其他區域作賣賣,唯有真正有實力、武藝高強的人,才能夠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寶。

珍寶中不乏異獸的身體組織,像是龍之魄、鳳血魂這類的異寶,如果沒有搏殺巨獸的實力,剛近身就破一腳踏扁,談甚麼取得珍寶?

在目前有紀錄的各種珍寶排行中,最頂級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險,就是虛渺不實,並非單純靠交易就能構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細密,又有通天本領的珍寶獵人,才有辦法曠日費時地追尋。當然只要一轉手,賺到的鉅富,也是難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頂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寶獵人為業。

「好……好浪漫的感覺喔。」

阿雪喜道:「師父,我們再去尋寶吧,這次就回阿里布達去尋寶好嗎?」

茅延安點頭道:「年輕人應該有點志氣才對啊,乾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嗎?萬獸武尊沒成名時乾過一段時間的珍寶獵人,聽說就連黑龍王也是挖掘到海盜的大寶藏,才建立黑龍會的,幾個很有名的大魔導師,都曾經花過一段時間尋寶來進行修業喔。」

這我倒是知道,幾所大規模的魔導學院,都有要求學生在結業離校後,進行類似修業,以一年為期,交出一個c級以上的珍寶,作為取得畢業證明的憑證,只是大部分的學生都不願意冒險找珍寶,而是打工賺錢從珍寶市場買來交差。

「我自問沒這種本事,也沒強大的武功,當珍寶獵人一定穩死的。」

我搖頭道。

「搞清楚,我們這次能夠生離芰里,是靠旁邊的護身符夠強,還有大叔你的石頭帽,並不是真本事,別被勝利給衝昏頭了。」

「別人說這話可以,你說我就不能苟同了。」

茅延安道:「雖然萬獸尊者、黑龍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歷史上,最具傳奇性的珍寶獵人卻另有其人。」

「哦?甚麼人那麼猖狂啊?」

「就是你……的爺爺,蘭特·法雷爾。」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還真是忘記了,爺爺年輕時遊歷大地,進行武道修業,確實幹過一段時間的珍寶獵人。

我的變態老爸,練的是家傳武學,位列當今世上五大最強者之一,身為他老子的蘭特爺爺,武功自然也是驚世駭俗。更拽的是,他生對了時代,那時候大地上沒有甚麼高手,在缺乏同級數競爭者的優勢下,有二十年的時間,他是世所公認的天下無敵。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蘭特爺爺的風流之名更是流傳後世。號稱「天下第一種馬」蘭特爺爺的冒險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觸到的每個美人,都有過一夜至數夜不等的情緣,對象複雜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後,開始在每夜醒來時懊惱不已,因為枕畔那個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與他有過一夕之緣。

與之糜爛的性生活成正比,據說蘭特爺爺當時所取得的珍寶與財富,足以讓現今任何一國王室眼紅如熾,不過,歷代法雷爾家的主人,都不怎麼為後代子孫著想,爺爺的財產,在他的冒險生涯中揮霍殆盡;價值連城的珍寶,往往就隨手送給被他奪走處子元紅的美人。

黑龍王在連續找到十多個海盜寶藏後,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權,蘭特爺爺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個中小規模的國家出來,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過,我們家的人實在是……

「不提這種鳥事了,認清事實吧,我們這邊又沒有絕世武者,也沒有大魔導師,拿甚麼實力去和人家競爭?」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練一下,一定大有可為。」

茅延安道:「我們組成一個尋寶三人行,以我的機智與閱歷、你的幸運和無恥,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發利市的。」

「餵,大叔,為甚麼機智與閱歷歸你,幸運和無恥就算在我頭上?」

口中這樣辯駁著,我卻不能不開始想,拿阿雪當戰鬥主力的可能性。畢竟,黑暗魔法偏重攻擊性與殺傷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練,弄點成績出來,確實是一面很可靠的護身符。

與巨神兵的那場大戰,黑洞天鏡連娜塔莎這樣的巫法高手都吸吞進去,如果能當作必殺招數來使用,威力一定很驚人。就是不曉得,黑洞天鏡的出現,究竟只是一個偶然的奇跡,還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個問題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後,就再也沒看過大日天鏡,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裡去了呢?

暫時沒有答案,我轉而思考,該怎麼樣教導阿雪修練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讓她去某王國的魔導學院拜師學習,幸好血魘秘錄裡頭有記載一些東西,只要找個中等規模的城鎮,買一些入門用的書籍、法杖、道具,應該可以先自行修練幾個粗淺的法術。

我們沿著山道,緩緩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霧,不辨東西,難以前進。

「啊,原來是這裡……算來也差不多是時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認出了地方,最後好不容易靠著他的帶路、紫羅蘭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進入了一個城鎮。山路崎嶇,內中藏著不少危機,在霧氣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險前進,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則前往商店,補充所需的物資。

這個小鎮的規模不大,專門供旅人採購的商店裡,東西是還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銅鍋、水壺,都算滿齊全的,也有特別的乾肉與小麥粉,可是,卻沒有我想為阿雪買的東西。

雖然說課本裡頭說,上天為了恐懼魔法師的力量,特別對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師每次施放咒文之後,那個咒語就會從腦里移除,必須重新背誦記憶,才能再次使用。然而,第五級以上的優秀術者,卻能夠憑著體內的魔力共鳴,使用魔法,咒語也可以自己編寫,不用拘泥於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發揮,就是第七級境界,施放的咒語只要照基本原則去隨意編寫就行了,無奈她如今腦里空空,徒有強大魔力,卻不懂得使用的法則,只好讓她學那些初學魔法的稚齡孩童一樣,買本入門的咒語書,從頭研究起。

小鎮距離南蠻不遠,資訊缺乏,魔法的相關書籍很少,商店裡頭也沒有賣甚麼看起來比較稱頭的魔杖,在皺著眉頭選購了幾本咒語書後,我警覺到了一個事實,那就是手邊的財源快不夠了。

本來我就不是甚麼有錢人,在攻破馬丁列斯要塞時的所得,全都被龍女姐姐拿去當贊助軍費;在娜麗維亞貪污的金錢,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幾乎全消耗在這一年來於南蠻的種種花用。

早期花錢所買到的珍寶,大部分都是沒價值的假貨,當作交了學費,後來雖然買到一些不錯的東西,但都送回阿里布達交差,讓國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現在我終於被招回去述職,但是身邊錢財也所剩無幾了。

(媽的,這樣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點發財門路才行……

這裡距離南蠻地界不遠,還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沒有生產的藥材、礦物,如果低價採購一些,或許有賺頭。

這時,商店的老闆告訴我一個壞消息,這陣霧氣是當地有名的特產,一旦起霧了,短時間之內是散不去的,不過,距離此不遠的一個霧谷村,是珍寶商人常常造訪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許會有我所需要的東西。

帶著這個消息,我回去找兩名同伴,在進入旅店的時候,我和幾個男人錯身而過。他們身上配劍,步履輕捷,顯然身有武藝,衣著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個人還穿著象徵神宮身份的長袍,肩頭印著光之神宮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靜殿認可的見習神官。

有點錯愕,我進入旅店,一句話都還沒說,阿雪和大叔就告訴我一件怪事。

「賢侄,賢侄啊。」

「大叔,不要亂叫,誰是你的賢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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