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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4 部分

阿里布達年代祭 · 弄玉文人書屋注:因《阿里布達年代記》出版十集後出版社倒閉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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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停一下,吃點東西再玩吧。」

「月櫻姐姐!」

月櫻笑著走過去,把托盤上的糕點分給兩個女孩子,摟著她們溫言慰問,拍著那個陌生女孩的發帶,輕笑道:「「不可以唷,蘭蘭是女孩子,你要禮讓她,要有禮貌一點,知道嗎,要乖乖的喔……約翰?」

「嗯,知道。」

那孩子的一聲答應,讓我從頭頂涼到腳底,十萬火急地搶上去一看,一時間只覺得眼前白茫茫的一片,幾乎不敢相信這個事實。但是那個輪廓、那個表情,卻讓我一點一點地認出來……這個身穿女裝的小孩子……是六歲的我。

第六章 臨別之夜

往左邊看看,六歲多的冷翎蘭實在很可愛,黑色的發絲綁成馬尾,在腦後俏麗地搖擺著,剪裁合身的網球裝與短裙,露出雪藕似的手臂、包裹在黑絨長襪裡頭的粉腿,俏麗又高貴,真是讓我看得很心動。

看著冷翎蘭叉腰挺胸地說話,像是一頭驕傲的小鳳凰,我多少也就能夠理解,為甚麼她老子我老闆會有那樣的特殊嗜好。如果這是我的女兒,我恐怕……

往右邊看看,同樣六歲多的清秀女童,穿著蕾絲短裙和白色小背心,頭髮用緞帶扎成兩個小包包,手指著冷翎蘭又跳又笑,十足一副活潑嬌憨的模樣,討人喜歡……可是,為甚麼?為甚麼我一看見他就想一把掐死他,然後再舉刀切腹自殺呢?

(媽呀,真是要命,雖然每個英雄都有不光彩的過去,可是……他媽的這也未免太不光彩了吧!

實在是應該很慶幸,這次回到過去的壯舉只有我一個人成行,要不然現在該立即處理的問題,就是如何殺人滅口,尤其是那個會畫畫存證的茅延安。

不過,在一開始的強力衝擊過去之後,我也慢慢有了點印象,想起一些早已模糊的殘餘印象。我小時候的身體似乎就不怎麼好,家裡那些老不死也不是帶小孩的能手,由月櫻姐姐接手後,她除了幫我改善飲食之外,也依照東方島國的習俗,把我全部的裝束改成女裝。

真是一個有夠變態的國家,我不明白為甚麼會有這種習俗與信仰,但那邊的倭人似乎相信,在男孩子成年之前會受到鬼怪騷擾,所以讓未成年的男孩作女裝打扮,能逃過災厄,平安長大。這個說法似乎有點真實性,因為姑且不論鬼怪,連我都認不得我自己了……

(為甚麼我對小時候的事一點印象都沒有?難道當真是因為太過恥辱,年紀大了以後自動忘掉這些醜事嗎?可是……我真是全不記得了。

不只是這「玫瑰色的童年」我甚至對冷翎蘭沒有半點印象,一直以為我與她不曾有過接觸,直到現在親眼目睹,才相信我們小時候不僅認識,還是相當熟的青梅竹馬,而一直被掩埋在記憶角落的影像,也漸漸浮上眼前。

是啊,為甚麼我之前會一點印象都沒有呢?

「哈哈,蘭蘭好爛喔,球又接丟了,去撿去撿。」

「去就去,有甚麼好得意的?我馬上會把分數追回來。」

真是想不到,原來我生命中還真有某個時期,可以用這種口氣對冷翎蘭說話,如果換作是現在,這種嘲笑口吻一定會造成重大代價。

尚未習武的冷翎蘭,動作相當笨拙,老是漏接,讓球飛落到後頭的花叢裡頭去,跑去花叢里找球的時間比打球還多。

不過,每當她趴在花壇的磁磚上,彎腰翹著小屁股,裙擺下的蕾絲小內褲就完全處於不設防狀態,一覽無遺。

對於男人來說,偷窺女性裙下風光,是一件非常興奮的事,而網球裝的蕾絲小內褲,也確實是一個很誘人的景致,但我卻沒想到,能有一天這麼近距離地窺看冷翎蘭的裙底風光。

(人活著總是有希望……神啊,我感謝你。

小小的蕾絲內褲,與香臀貼合得極為緊密,深陷出一道渾圓的凹痕,讓人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吸氣,一嗅那股甜美的芬芳;隨著上半身來回移動,包裹在蕾絲內褲下的小白臀左搖右擺,翩翩舞動,像是一頭稚嫩的小母獸抬著屁股喝水,清新中散著誘人犯罪的性感,看在雄性生物眼中,絕對不是只有想去摸一把而已。

(呵,理智是一回事,身體的反應卻滿老實的……神啊,這是你給我的考驗嗎?哈哈。

儘管明知道不妥,但熱血卻忍不住瘋狂往下身湧去,觸碰禁忌的甜美罪惡感,讓我甚至不想控制自己的污穢慾望。

「你把球打到哪裡去了啦?我都找不到……」

「是你自己笨才找不到,讓開啦,我幫你找。」

似乎印證了福無雙至這個道理,就在我胯間熱血看回不回、欲小不易的當口,眼前一下子出現了兩個稚嫩的俏臀,穿著不同花色的蕾絲褻褲,搖搖擺擺,在看似正常的畫面中,蘊含著不該存在的火辣誘惑,而我儘管拼命詛咒自己,極力想要冷卻下來,但硬挺的胯間卻沒有那麼聽話,一時間硬度順著早先的慾望直線提升。

(喔!不、不要、不要啊……這個時候不能硬啊,看到不該硬的東西還硬,會變成萊恩,會變成基佬的……哦,神啊,詛咒我也別用這方法。

有點像是給人雞姦般的痛苦感受,我雙手抱著頭、閉著眼睛,面孔因為極度的心理掙扎而扭曲,發誓自己以後再也不說甚麼理智如何、身體反應如何之類的鬼話。

(老天啊,我千辛萬苦回到過去,是為了發掘事情真相,不是為了發覺自己的性向啊!

比起失落的記憶,我覺得這一刻的打擊要大得多,幸好兩個小鬼很快就找到了球,跑回月櫻旁邊,收了球拍,相爭著吃起月櫻所作的糕餅。

也許生在王侯之家是一種幸福吧,我突然想起,十二年前的阿里布達王國不比今日,當時經濟混亂,貧富差距極大,一般民生凋蔽,許多失業貧困的父母生無可戀,就是這麼準備了糕點,招來兒女共同分食,一夜之後,全家死光。

這樣的頻繁情形在當時並不算甚麼新聞,直到月櫻出嫁金雀花聯邦,萊恩大力與阿里布達合作,給予各種政治、經濟優惠後,阿里布達才迅速發展到今天的規模,所以對阿里布達的百姓來說,月櫻就像是捨身救世的女神一樣。

我站在一旁,靜靜地看著月櫻哄著兩個孩子,溫柔的表情中帶著幾分不捨。

這該是她最後一次為他們準備點心了,明天就要遠嫁金雀花聯邦的她,此刻在想些甚麼呢?

「月櫻姐姐,我不要你走。」

「姐,你留下來,不要嫁好不好?我捨不得你。」

兩個孩子的哀求,打破了不協調的溫馨氣氛。雖然年紀小,但他們並不是不知道明天之後的訣別,在勉強振作出笑臉之後,終於還是回歸應有的孩童面孔。

「姐姐,也很想留下啊……」

輕俯著兩個孩子的頭髮,讓他們抱住自己的淺翠圍裙,月櫻面上的淒婉與溫柔,讓我都為之不忍,不自覺地跨前一步,但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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