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問話

警門贅婿(我在書記家被三女餵養) · 寫書還債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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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陳立強點頭,隨即忍不住問道,「我哥到底怎麼了?他是犯甚麼事了嗎?」「目前還不清楚,只是例行調查。」楚凡道,「也麻煩你跟我們回警局一趟,有些情況需要向你瞭解。」陳立強沈默了一下,隨即點頭:「好,我配合。」來到紅海市刑警支隊後,楚凡先讓技術科對陳立峰進行DNA比對,隨後便進了問話室。

陳立強已經坐在裡面,神情明顯有些緊張忐忑。

「你哥的情況,你知道多少?」楚凡開門見山地問道。

「你們先告訴我,」陳立強抬起頭,「我哥到底犯了甚麼事,我再和你們說。」「目前還無法確認。」楚凡語氣平靜道,「得等DNA和指紋比對結果出來才能下結論,但有一點可以確定,我們在系統里,幾乎查不到你哥近幾年的社會信息,他是在刻意回避,對吧?」陳立強沈默了一下,又問道:「你們懷疑我哥,和哪起案子有關?能不能跟我說清楚。」楚凡沒有回避:「我們懷疑,他和三年前發生在中海市的一起奸殺案有關。」「甚麼?」陳立強下意識搖頭,「三年前?還是在中海市?不可能吧……」楚凡盯著他:「看來,你是知道些甚麼。」陳立強深吸了一口氣,終於開口:「我知道的不多,但我哥確實去過中海市,而且……從那以後,整個人都變了。」「具體說。」「他跟我說,是去中海市打工,後來和一個當官人的親戚起了衝突,被人通緝了,所以不敢再用自己的身份證辦任何事情。」陳立強低聲道,「從那以後,不管做甚麼,都是用我的身份證。」「如果只是打架鬥毆,」楚凡道,「我們不可能三年後還一路查到這裡,既然查到了,就說明我們已經掌握了一定證據,我希望你,把該說的都說清楚。」陳立強苦笑了一下:「其實剛才我哥在攤位上跟我交代那些話,我心裡就已經明白了,真要只是打人,就算賠錢、托關係,也不至於連身份證都不敢用,可我們也不敢多問……這個家能過到現在,全靠他。」楚凡點了點頭:「說說他從中海市回來之後的情況。」「以前他愛喝酒,脾氣也衝,三天兩頭惹事。」陳立強說道,「可從中海市回來之後,像是變了個人,酒也戒了,性格也變得很沈穩,這些年,他一直用我的身份證做生意,我們的日子反倒越過越好了。」「系統里查不到他老婆孩子的信息。」楚凡繼續問,「孩子的戶口,在哪兒?」「兩個孩子的戶口,都落在我名下。」陳立強低聲說,「他和我嫂子,也一直沒領結婚證。」「孩子現在多大?」「女兒剛上高三,兒子在讀初中。」楚凡沈默了幾秒,隨後緩緩開口:「你知道嗎?他當年侵害並殺害的那個女孩,比他女兒還小。」陳立強的臉色瞬間變了。

「這種人,隱姓埋名躲了整整三年。」楚凡語氣冰冷,「你知道他做的事情,對另一個家庭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嗎?」「我不知道……」陳立強聲音微微沙啞。

「等DNA比對結果出來,你就可以回去了。」楚凡起身道。

陳立強猛地抬頭:「警官……如果我哥真的是兇手,會判死刑嗎?」「會。」楚凡點頭道:「而且是立即執行。」「那……我拿錢出來,賠償受害人家屬,能不能保他一命?」楚凡淡淡道:「錢,肯定要賠,但死刑,無法避免,一條人命,不是用錢就能抵消的,他所做的一切,無論用甚麼方式,都不可能彌補。」「等他的,只有法律的審判。」說完,楚凡轉身,走出了問話室。

按照現行司法流程,如果陳立峰最終被確認系兇手,在判決生效後,既要依法對被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同時也將被判處死刑。

但由於案件的特殊性,在其本人無力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其近親屬,也就是弟弟,依法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若拒不履行,法院將啓動強制執行程序。

一條人命,再加上一筆巨額賠償款,對被害人家屬而言,這或許是法律層面所能給予的僅存的一點慰藉。

也正因如此,現實中才更要明白一個道理不要去招惹那些「垃圾人」。

所謂垃圾人,並不是道德評判,而是指那些對社會沒有任何價值、對責任完全逃避,對後果毫無敬畏的人。

你被他殺了,你的家屬連一分錢賠償都拿不到;你被他打成重傷,他名下無資產、負債累累,一分錢賠不了。

你和他打架,輸的永遠是你。

你找他要賠償,他只會告訴你:沒錢。

最多拘留十五天,出來照樣甚麼都沒有。

你還能怎麼樣?

現實就是這樣。

法律能懲罰他,卻補償不了你。

所以,遠離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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