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有困難找巡警
網游之代練傳說時停系統(二改GHS版) · 怪奇牛頭純愛蘿蔔娘 · 2 / 2
蔣隊不耐煩:「哎,這個,麻煩得很,要積累好感度的,內測時間短事又多測不准的。行了行了,都認真工作!」
獸皇:「隊長,發現問題了,這臨時工兩次死亡時受到的傷害值剛好等於他的生命值,傷害值沒有半點溢出。」
「哦?死亡一指?神聖放逐?」
「從那NPC的裝扮來看,明顯是個牧師,可能是神聖放逐,但是白天經過測試,那NPC明明只是一個低級智能NPC,很難想象會有這麼高級的法術。」
「會不會是這個大力的技能?」
「不可能吧,如果是他殺的他就紅名了。」
蔣隊皺了皺眉:「這小子,到處都是BUG,留他不得了——小五子,廢掉他!」
小五子嘆道:「大哥,不是說好練一個月級在動手的嗎?」
蔣隊不耐煩:「煩不得了,計劃變更,直接殺他本人,盡量不要和NPC衝突。」
小五子笑道:「早該如此了!」
第二天一早,大力上線。
琳法拉正抱著椅子睡得香甜,那口水就順著靠背細水長流一路趟到椅腳,積成一個水窪——這女人,水真多!
這是大力第一時間的猥瑣想法;真想喝一口,這是一個三十歲的飢渴老光棍的第二想法。
攝手攝腳走過去,趴在地上,望著白淨地板上那攤晶瑩的津液,這地板清潔溜溜還是有好處的嘛!
果然哥有先見之明!
以後天天擦三遍地板!
大力小小的嘬了一口,好香!
好甜!
市面上那些甚麼茉莉花茶一比都是樂色!
不一會地上舔乾了,椅子上還有,但怕吵醒琳法拉,大力只得搖搖頭出門找巡警局去了。
鎮巡警局。
接待警官熱情:「這不是英勇市民大力先生嗎!歡迎歡迎!」
嘿,這是第三次被人稱贊英勇市民了,第一次是在出生老家陽帆鎮,第二次是在拍賣行,想不到這個虛銜還是一筆不錯的無形社會資產呢。
大力:「我來咨詢下治安維持費的事,我代理的珠寶店這段時間被不法人員騷擾得厲害。」
警官義憤填膺:「豈有此理,竟敢騷擾本鎮的榮譽市民,英勇市民大力先生,簡直就是無法無天!」隨即諂笑道:「鑒於大力先生的尊貴身份,我們覺得應該提供特殊保護措施,我建議在大力先生的珠寶店門前設置治安崗哨,由保安輪班職守,全天候保護大力先生的安全!」
大力一喜:「還能設崗?全天候的!?怎麼收費?」
警官:「每天30金幣!對於奧薩瑪先生來說,這點治安維持費算不了甚麼!」
額,每天30金幣啊,好黑人,不過,對於號稱日收入百金的奧薩瑪來說應該算不了甚麼。對,反正是老闆的錢,不用白不用!
大力慷慨:「好,就這個了!」
警官諂笑道:「我們的服務有一周制,半月制,包月制,時間越長,優惠就越多,請問大力先生申請那種服務?」
不是吧,還搞促銷啊?你們行!奧薩瑪說要出去一個月,過半個月或許就回來了:「那就半月制吧。」
「那請大力先生在這裡簽個字吧。」
大力手有點抖,再次確認:「這個錢,確定是奧薩瑪出吧?」
「沒錯!他是店主,自然由他付賬。而且放心,我們這項服務只針對店主。」
大力手立刻不抖了,刷刷刷大筆一揮。
「感謝大力先生使用我們的服務,我們馬上派人駐紮!」
從鎮巡警局回來,就看見那兩個地攤男已經上線了,正堅守崗位呢。
大力在他們的地攤前蹲下看看它們賣的貨物,甚麼地根草,跌打草,碎裂的牙齒,粗糙的毛皮,巨蟹鉗,碎龜殼,我的天,賣垃圾雜碎啊?
你們都是幾級的玩家啊?
大力終於知道他們為甚麼這麼敬業了,貓哭耗子般嘆了口氣渡進店裡。
不一刻,街上吆喝聲傳來:「讓來讓開!」
哦!?
好戲開場!
大力無限同情的往門外一看,只見兩個巡警氣勢洶洶的把地攤一掀:「此處禁止擺攤,我以妨礙交通罪,佔道經營罪,損害市容罪,亂扔垃圾罪拘捕你們,你們有權保持沈默!」
地攤男兀自抗辯:「我們沒有亂扔垃圾!」
巡警指著散落滿街的草根毛皮龜殼怒喝:「鐵證如山,膽敢抵賴,在加一條妨礙司法公正罪!」
大力和兩個地攤男頓時驚得目瞪口呆,這樣也行啊?
地攤男驚道:「怎麼回事,無法下線,無法通話?」
另一個巡警呵斥:「走,乖乖跟我到看守所,不要試圖反抗或逃跑!」
「切!NPC拽個毛!」某地攤男不信邪撒腿就跑。
「再給你加上拒捕罪,妨礙執法罪!」一道繩索如飛龍般竄出,在地攤男脖子上套個正著,一拉,倒地,拖死狗般拖了回來。
大力看的目瞪口呆,這巡警,很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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