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正文篇 第124章
《衝喜娘妻》(無綠改) · 我為人人 · 1 / 2
第二天是周日,我還是一個人在家,上午,我從自己的私房錢里拿出了一些錢,之後到了市裡的手機商城買了一部手機,同時辦了一個不記名的手機卡。
我早就能買得起手機了,但是秋月和趙永年根本不允許我帶手機,學校也不允許學生帶手機,畢竟我才初中嘛,帶手機影響學習。
不過我可以偷偷買,之所以買手機,就是為了以後能隨時隨地的聯繫上秋月。
我也沒有計較手機的價格是否昂貴,事後才知道,我被賣手機的無良奸商多宰了不少錢,未成年人自己來買手機,營業員的眼光都有些怪異,我也受不了她們異樣的眼光,所以買了手機後就趕緊逃離。
在營業員眼裡,一個未成年的孩子,自己拿上千元買手機?正常該有大人陪同才是。
我也不計較多花了多少錢,買了手機後,我看著這個帶著錄像、拍照、錄音的手機,心中不免得松了一口氣。
那個時候手機還沒有微信甚麼的,只有簡單的QQ和瀏覽器,彩屏和弦就不錯了,那個時候還是發送短信的時代。
我拿著手機來到了廣場上,坐在休息椅上開始擺弄手機,畢竟是人生的第一部手機,我還是有著孩子的天性,還是十分的好奇,好不容易擺弄明白了,我把手機放在手袋里,把包裝都扔掉了,只留下了充電器甚麼的。
你們會問,我為甚麼要這樣?
因為我不想讓秋月發現我有手機,否則我肯定會被她責怪和質問,到時候我該怎麼說?
手機購物袋和包裝目標太大,放在家裡怎麼藏都會被秋月發現的,手機設計的挺小巧的,以後就放在書包里,隨身攜帶,絕對不能讓秋月發現。
等我買完手機,擺弄明白回家的時候,此時已經是下午四點多了,我拿著鑰匙打開了房門,結果聽到屋內響著油煙機的聲音,門口的鞋墊上,放著秋月的高跟鞋。
「小康,你上哪兒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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