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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破界

武俠聊天群 · 牧天宇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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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鄭州城沈在一片安靜里。高昇客棧的燈一盞一盞地滅了,三樓走廊上空無一人,只有月光從窗紙外面透進來,在地上畫了一個歪歪扭扭的白方塊。顧天命沒有睡。他躺在床上,聽著隔壁房間的動靜。趙紅纓的房間沒有聲音——她睡著了,呼吸很沈。柳如煙的房間也沒有聲音——她打坐的時候比睡著還安靜。李明珠的房間偶爾傳來翻身的窸窣聲,她睡得不太踏實。

等了大約半個時辰,確認所有人都睡了,他坐起來,把「前輩饒命」輕輕放在枕邊,從枕頭下面抽出判官筆。筆桿是精鋼打造的,沈甸甸的,握在手裡很扎實。筆尖淬過毒,在月光下泛著幽藍色的光——但那是趙無極淬的,他一直沒有用過。毒是弱者的武器,他不需要。

他光著腳走到窗前,推開窗戶,翻身躍出,腳尖在窗台上一點,身體像一片被風吹起來的葉子,飄上了屋頂。浮光掠影,無聲無息。屋頂的瓦片是青灰色的,被月光照得發白。他找了一塊平整的地方盤膝坐下,將判官筆橫放在膝蓋上。

群聊界面在黑暗中亮起來,只有他能看到。

【顧天命:各位前輩,睡了嗎?】

石破天幾乎是秒回。

【石破天:沒有沒有!我在看月亮!顧大哥你也沒睡呀?】

【顧天命:嗯。在練功。睡不著。】

【燕南天:小顧,你這麼晚還練功?不怕明天起不來?】

【顧天命:不練更睡不著。燕大俠,您白天說的那個醉八仙,到底是怎麼個醉法?】

【燕南天:哈哈哈哈!你小子還記得!醉八仙不是真的喝醉,是借著酒意把身體的束縛打碎。人的身體有太多枷鎖——怕疼、怕死、怕丟人。醉八仙就是讓你不怕。不怕了,功夫就上去了。】

【顧天命:我不喝酒。】

【燕南天:不喝酒也能醉。醉的不是腦子,是心。你心裡那些條條框框,放下了,你就醉了。】

顧天命沈默了一會兒。他心裡的條條框框很多。不能暴露身份,不能連累別人,不能讓任何人因為自己受傷。這些框框把他箍得緊緊的,像一件穿在身上的鐵甲,保護他,也壓著他。他試著放下一個——「不能連累別人」。放下之後,胸口松了一下,像解開了一顆扣子。又放下一個——「不能讓任何人因為自己受傷」。胸口又松了一下。再放下一個——「不能暴露身份」。胸口徹底松了,像卸掉了一整副鐵甲。夜風吹過來,吹進他的衣領,涼颼颼的。他深吸了一口氣,覺得自己的內力忽然活了一樣,在經脈里自己跑了起來,不需要他催動。

他拿起判官筆,筆尖朝上,運力。春風化雨勁從丹田出發,沿著經脈上行,經過肩膀,傳到手肘,傳到手腕,傳到筆尖——透勁。筆尖點在空氣中,「啵」的一聲,空氣爆鳴,聲音清脆得像掰斷一根枯枝。他收了筆,又點了一下,這一次沒有聲音,筆尖前的空氣被壓縮成了一個看不見的球,然後猛地彈了出去,打在對面屋頂的一片瓦上。瓦片沒有碎,但上面出現了一個針尖大的小孔,月光從小孔里漏過去,在對面的牆壁上投下一個小小的光點。

學會了。透勁的第二層——隔空點穴。不需要碰到對方的身體,隔著三尺就能點中穴位。他練了不到半個時辰。

【顧天命:燕大俠,我好像懂了。】

【燕南天:懂了就好。別練太晚,明天還要趕路。】

【顧天命:嗯。多謝燕大俠。】

他關掉群聊,把判官筆插回腰間,正準備回房間,忽然想起一件事。林仙兒。他前世看過《多情劍客無情劍》,記得林仙兒的結局。不是被人殺死,不是武功被廢,是墮落了。從一個武林第一美人,淪落成了最底層的妓女。那個曾經讓無數男人為之瘋狂的女人,最後在污濁中爛掉了。他不知道李尋歡知不知道這件事。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但他覺得李尋歡應該知道。不是因為他殘忍,是因為李尋歡這個人對誰都好,唯獨對自己不好。他需要知道,有些人是不值得的。

他重新喚出群聊界面。

【顧天命:李探花,您在嗎?】

等了片刻,李尋歡的回復來了。

【李尋歡:在。小顧,這麼晚了還不睡?】

【顧天命:李探花,有件事我想告訴您。您聽了可能會不舒服,但我還是想說。】

【李尋歡:你說。】

【顧天命:林仙兒這個女人,在另一個世界的故事里,最後墮落了。她從一個武林第一美人,淪落成了最底層的妓女。她害了阿飛,害了很多男人,最後自己也爛在了泥里。】

李尋歡的回復慢了很多。

【李尋歡:……我知道了。】

【顧天命:李探花,我不是在說她的壞話。我是想說,有些人,不值得您對她客氣。您對她客氣,她不會感激您,只會覺得您好欺負。】

【李尋歡:……你說得對。】

【顧天命:李探花,您答應我一件事。】

【李尋歡:你說。】

【顧天命:不要讓她接近阿飛。阿飛是個好人,他不應該被那個女人毀掉。】

【李尋歡:我答應你。】

顧天命關掉群聊,在屋頂上坐了一會兒。月光很亮,照在鄭州城的千家萬戶上,照在遠處的城牆和護城河上,照在他銀色的面具上。他摸了摸面具,金屬的觸感冰涼而真實。

他翻身躍下屋頂,飄回房間,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接下來的幾天,四個人住在鄭州城裡,白天練功,晚上休息。顧天命每天夜裡偷偷上屋頂練判官筆和刀法,天亮之前回房間躺下,像甚麼都沒發生過。趙紅纓沒有發現,柳如煙沒有發現,李明珠更沒有發現。她們只知道公子每天早上起來的時候精神很好,刀法一天比一天快,判官筆一天比一天准。

第五天,顧天命決定走了。退了房,結了賬,四個人騎著馬出了鄭州城,沿著官道往北走。走了大約兩個時辰,到了一個小鎮。鎮子叫甚麼名字不重要,和之前路過的那幾十個鎮子差不多——一條主街,兩排店鋪,幾個在街邊曬太陽的老人。主街中間有一家飯鋪,門口掛著一條藍布幌子,上面寫著「醉仙居」三個字。名字起得大,但店面不大,只有四五張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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